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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建立民眾正確租稅觀念,並宣導購物消費應索取統一發票,

該局結合臺北市萬華區公所共同舉辦

「2011萬華文化嘉年華-西門文化節暨統一發票推行租稅宣導活動」,

活動項目之一「您捐發票我送好米」,歡迎民眾踴躍參與做公益。


該局說明,「您捐發票我送好米」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活動日期︰10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活動辦法︰捐出於萬華區購物消費之100年9至10月份統一發票,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00元者(不限張數),即可兌領花蓮好米1包(每包1公斤),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三、統一發票條件:個人持臺北市100年9-10月份買受人非屬營利事業、機關團體之統一發票收執聯。

四、兌領地點: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萬華稽徵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52號5樓服務櫃台)。

五、兌領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聯絡人:萬華稽徵所程股長;電話23042270分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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