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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芋見100.幸福香芋.紫愛烈嶼』芋頭節系列活動
~獎助遊客蒞鄉休閒農業體驗觀光計畫~

一、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烈嶼鄉公所

三、協辦單位:烈嶼鄉民代表會、烈嶼鄉蔬菜產銷班

四、活動日期:100年10月24日至11月06日

五、活動地點:烈嶼鄉芋田

六、預計人數:1000人(限非金門籍遊客,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七、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者:請於九宮碼頭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領取計畫遊程個人報名表【附件一】。
2.旅行團報名者:旅行社以團體方式向本所預約報名,填妥報名表【附件二-1及附件二-2】後經本所確認名額回傳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八、報名人數限制:活動期間總人數不得超過1000人,自即日起受理報名,額滿為止。
九、獎助金額:每人150元,合計款需新台幣15萬元整。
十、活動規則:
1.個人報名者:依遊程表遊覽本鄉景區集滿戳章後,於本鄉文化館兌換150元休閒農業體驗券及福袋乙個,由文化館人員聯絡芋農帶遊客前往體驗。
2.團體報名者:依團體旅遊行程切結書【附件二-3】遊覽本鄉景區集滿戳章後,至本鄉文化館由導遊繳交團體旅遊行程切結書,由文化館人員依實到人數發給每人150元休閒農業體驗券及福袋乙個,並聯絡芋農帶團體前往體驗。
3.每名遊客受獎助使用休閒農業體驗券購買芋頭(含芋頭、芋婆、芋子)150元。芋頭計價未達150元者由農戶提供芋婆或芋子併入計算至150元,超過150元者(含芋頭、芋婆、芋子)由遊客自行依時價購回。
4.承攬農戶應提供挖芋頭之器具、塑膠袋供遊客使用,農戶需於遊客挖完芋頭後三日內(不含假日)持休閒農業體驗券至本所申請款項。

 

相關檔案: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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