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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機車要淘汰,愛護桃園作伙來
本局100年度辦理汰換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補助,已開始受理案件,

只要車籍設於桃園縣,出廠日期在民國92年12月31日(含)以前,

並於99或100年度完成車輛報廢及回收車體手續及完成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排氣檢驗者

即可申請補助1,500元,請把握機會儘速申辦。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補助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申請補助者應將汰換之二行程機車交予合格廢機動車輛回收商,

並檢具下列文件向執行機關提出申請:
(一) 100年度桃園縣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申請表。
(二)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報廢機車」行車執照影本及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影本。

無報廢機車之行車執照者,可檢附含出廠日期、車主姓名、牌照號碼及引擎號碼等

相關車籍資料影本。
(四) 車主本人,法定繼承人或營利單位、法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影本。
(五)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第三聯車主存查聯,

須加蓋回收專用章)證明文件影本。
此外,針對「汰舊二行程機車」的車主,本局將寄發汰舊申請滿意度問卷,

凡是回覆問卷者可於年底參加抽獎,敬請車主踴躍配合。

 

活動網站:汰換老舊二行程機車 補助加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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