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DIG-002663.jpg  

一、宗 旨:配合臺北市政府「人口政策宣導」活動,將「生命傳承之重要性」、

「關心中老年身心保健」、「新移民,新動力」3大宣導主題,藉由攝影比賽,

邀集攝影好手,透過鏡頭捕捉與宣導主題有關情景,

使民眾深入體驗及認同其宣導旨意之觀念思維。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三、協辦單位:臺北攝影學會

四、參賽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者皆可參加。

(二)、直接參與本案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五、攝影主題:

(一)、生命傳承之重要性

(二)、關心中老年身心保健

(三)、新移民,新動力」

符合上述3大主題相關內容或情景皆可。

六、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洗,長邊7吋,短邊不限;彩色或黑白相片均可;底片或數位拍攝,連作不收(數位照片需高於800萬畫素,不得插補點,格式為JPG或是TIFF檔);作品不得加色、彩繪、數位合成、格放;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七、收件期限:請參賽者將作品連同報名表一併裝袋,封面註明參加「愛在心中 文化滿山攝影比賽」,於民國100年10月22日至100年10月30日之內,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至(10402)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人文課;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08:30~17:30)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八、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評審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公所6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日期另行公布於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網站。

九、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1名:禮券3萬元整、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1名:禮券2萬元整、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1名:禮券1萬元整、獎座乙座。

(四)、優選獎10名:禮券2000元整、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18名:禮券1000元整、獎狀乙紙。

(主辦單位有權視需要增減之)

十、得獎公布、展覽時間: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評審作業完成後1週內,公布於「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網站」、「臺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二)、網頁展覽之時間與網址:將另行公布於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網站。

十一、洽詢方式:

(一)、臺北市中山區公所人文課徐先生 ;電話:25031369轉593;

e-mail:bk_94106a@mail.taipei.gov.tw

(二)、簡章暨報名表電子檔:請至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網站下載。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網站 http//:www.zsdo.taipei.gov.tw

臺北攝影學會網站 http//:www.photo.org.tw

arrow
arrow

    ☆就是愛Buy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